改土地用途,超容积率评估
现有一空地,拟改变土地用途,超容积率需要评估,当地新的基准地价未公布,老的基准地价已有6年3个月,周边找不到足够的成交案例,请问可以用老的基准地价评估吗?基准地价和剩余法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又相差了近2倍,请问该如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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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艳
普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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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0 17:12
改土地用途,超容积率评估现有一空地,拟改变土地用途,超容积率需要评估,当地新的基准地价未公布,老的基准地价已有6年3个月,周边找不到足够的成交案例,请问可以用老的基准地价评估吗?基准地价和剩余法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又相差了近2倍,请问该如何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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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娟
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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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2 13:27
采用的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待估宗地的估价期日距基准地价的期日一般不超过3年。当地老的基准地价已有6年3个月不能采用了。根据国土资厅发[2013]20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采用的基准地价,应当已向社会公布,采用已完成更新但尚未向社会公布的基准地价,需经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您可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新的基准地价情况,如已更新,尚未发布,出具书面同意,您可以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该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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