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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村民小组签订农用地如何评估 

个人与村民小组签订农用地如何评估

1、项目事由:

      司法委托评估项目,宗地未办理权属证明资料,宗地来源为个人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征用协议(由村民小组盖章,村民代表签字压手印),宗地面积由个人与村民签订的征用协议中予以体现,征用补偿标准参照的是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宗地已建设完成房屋(有相应的报建手续)。

 

2、疑问:

      该项目若出具报告,从宗地来看应当提示关注和提示哪些风险;宗地的价格如何评估比较合理,是按照当地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予评估还是直接参照协议签订之日的征地标准予以评估,或是从其它角度进行考虑。

    

 

一、厘清土地权属
国家现行法律对土地征收、征用有明确规定,包括两者的异同、实施主体及程序规定。同时,集体土地实行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制,表现形式包括乡镇所有、村所有以及村民小组所有。该宗地由村民小组盖章、村民代表签字的协议在权利主体上、程序上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另外,文中提到是农用地且地上已建成房屋,有相应的报建手续,是指房屋报建手续还是农用地转用手续?该宗地的利用现状是否符合国家土地用途管制政策?
具体到该宗地的土地权属,可以请委托方或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也可以到当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查询了解土地权属信息。

二、确定地价内涵(可以被司法处置的权益)
一般来说,如果是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土地征收成本,在土地供应之后,可以向市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安排成本返还,具体返还政策需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如果是土地征用(租用),可以根据协议明确的期限,以租赁权(经营权)作为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另外,地上房屋如果有报建手续,可以按现值进行评估。

三、报告重点关注(特殊说明)
1、土地权属
2、用途
3、面积
4、地价内涵
5、评估技术路线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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